每月加班超过36小时如何规定? 法律关于加班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如果企业违反了《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可能受到何种处罚? 根据《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行政处罚办法》第五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每日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超过三小时或每月延长工作时间超过三十六小时的,应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按每名劳动者每超过工作时间一小时罚款一百元以下的标准处罚。 企业是否可以通过《自愿加班协议》,约定双方可以加班超过每月36个小时? :尽管存在员工主动要求加班,并超过36个小时以赚取额外的加班费的情况,同时双方以协议的方式确认该做法没有强迫或违反员工的任何意愿,在此必须要强调的是,这样的协议仍然是违法的。一旦发生劳动争议,企业必须按照第二个问题中所提到的支付赔偿金和政府处罚。 如果实行综合工时制,企业年平均计算每月的加班时间仍然超过36小时,如何应对? :目前没有任何法律支持综合工时制的年平均计算每月的加班时间超过36小时,所以实行综合工时制的企业,月平均加班时间超过36小时的,仍属于违法,同样可能受到行政处罚。 |